售后政策:
1."7日"规定:产品自出厂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采购方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2."15日"规定:产品自出厂之日起l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采购方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3.保修有效期:有效期自出厂日期之日起计算。质保期为6个月,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性能故障,厂方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。
4.超过6个月,厂方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,更换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。
5.申明:防弹衣、防爆毯、防爆桶、审讯椅等特殊防护产品和警用器械一经签收概不退货。
采购方应履行的义务:
1.妥善保管产品,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。
2.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验货不满意应在3日内出具书面材料给我厂。
(防弹衣、防爆毯、防爆桶、审讯椅等特殊防护产品和警用器械一经签收概不退货。)
3.如采购方为经销商,产品出售时,应当开箱检验正确。
4.如采购方为经销商,应妥善处理终端消费者的查询、投诉,并提供服务。